广州增城新塘离婚律师网-广东汇美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业务logo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知识要点 > 财产分割法律要点 > 正文

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及其认定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  (一)工资、奖金;
  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
  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  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  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 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