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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?

1、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


2、但被告离开住所超过1年的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


3、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;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


4、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;


5、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、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、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,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


6、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


7、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;


8、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,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,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